关于长春市科技局征集“十四五”科技项目储备入库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0-05-31 点击数:

各有关单位及教师:
  长春市科技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划我市科技项目的组织筛选、推荐申报等工作,广泛征集、编制、储备一批对全市产业布局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牵动性、前瞻性、高质量的大项目、重点项目纳入长春市“十四五”科技创新规划,建立科技项目储备库;对入库项目,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、省科技计划项目,优先列入市科技计划项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入库条件
  1.项目须符合国家、省宏观调控政策及产业政策,符合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,符合环保、安全、节能等要求。
  2.项目申报单位须是长春市内设立、登记、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。
  3.申报项目一般应达到一定规模;攻关类项目投资规模一般应达到1亿元以上,成果、平台、载体类项目投资规模一般应达到5亿元以上。
  4.攻关类项目要具有明确研发内容和较强前瞻性,目标产品具有战略性和产业带动性,能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重点技术突破,其中申报对象为高校院所的,要有企业作为协作单位;成果类项目申报对象以企业为主,需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,创新水平高、产业带动性强,可实现较大规模产业化;平台、载体类项目须明确功能定位,突出公共服务、资源共享和人才培养,着力服务创新能力的提升。
  二、征集范围
  1.重大科技攻关项目。共征集40项。分别按照高新、农业、社会发展三个领域方向审核入库。
  2.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。共征集40个项目。分别按照高新、农业、社会发展三个领域方向审核入库。
  3.重大平台项目。共征集15项。其中重点实验室项目由市科技局国际合作处审核入库;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由科技人才与创新服务处审核入库;成果转化平台类项目由成果转化处审核入库;技术创新中心项目按照领域分别由高新技术处、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审核入库;新型研发机构项目由法规处审核入库。
  4.重大科技载体项目。共征集5项,包括科技园区、科技产业基地项目由成果转化处审核入库。
  三、报送要求
  请有意向的教师填写《长春市“十四五”科技项目储备库申请入库项目情况表》和《长春市“十四五”科技项目储备库申请入库项目汇总表》,于6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,并报送纸质版到行政楼608室。  
  联 系 人:李东生 朱璐
  联系电话:85099887
  电子邮箱:Lids986@nenu.edu.cn

  附件:1.   长春市“十四五”科技项目储备库申请入库项目情况表.doc
     2.   长春市“十四五”科技项目储备库申请入库项目汇总表.xls

科学技术处
2020年5月31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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